拟执行案件中需要现场进行资产公证,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一家公证机构进行执行现场公证相关服务。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基本情况,完成现场公证相关工作,并出具具有法律效益的公证书。
呼伦贝尔蒙古族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
根据执行现场公证的资产进行合法测算。
(一)本次询价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并具备以下资格: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及所必需的设备、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备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行业自律意识、质量意识、商业信誉和行业声誉;4.近三年来,未因业务质量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在咨询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具有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同时参加投标;7.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1.投标人应依法取得注册所在地的财务服务执业资格,且近三年执业无不良记录,不在处罚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投入财务会计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1人(含项目负责人)。3.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二)业绩证明材料。承担过类似本次询价相关的业务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五)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名地点:呼伦贝尔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呼伦贝尔蒙古族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207室。凡有意参与者,请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543202617@qq.com。(一)蒙古族源公司评审组经过资格审查,合理低价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二)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服务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服务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京蒙公司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列入公司“黑名单”。
参选机构请仔细阅读公告,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蒙古族源公司所有。